字体行业呼吁修改《著作权法》草案
发布时间:2012-04-24

  在国家版权局公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的最后几天,曾经繁盛一时,而如今逐渐走向萎缩的字体行业发出求救声音。4月23日,中国中文信息学会及其汉字字形信息专业委员会联合国内仅有的几家字体厂商和字体设计师代表针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的部分条款召开媒体沟通会,联合发布对相关条款的修改建议,呼吁国家法律对中文字体产权的保护。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文信息学会原理事长倪光南、中国中文信息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乐、上海印刷技术研究所所长周建宝、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字库业务部总经理张建国、北京汉仪科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忆原、北京中易中标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总经理蓝德康、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专家委员会主任殷建民等人员参加了会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法规司副巡视员高思出席并听取了建议。

会议现场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文信息学会原理事长倪光南致辞

  “作为中文信息处理领域的国家一级学会、覆盖汉字处理行业的唯一学会,我们呼吁:正在进行的著作权法修改,对字体、字库进行明确的、适当的法律保护,全社会关注中文字体行业,尊重字库知识产权,在信息时代继承并发扬光中华汉字文明”。孙乐在会上如是说。


缺乏法律保护,中国字体产业危机重重

  一直以来,大众对于汉字、字体、计算机字库几个概念混淆不清,普遍认为字体是老祖宗流传下来的共有财产,使用时不该付费。对此,与会专家进行了详细说明:汉字是中华民族的特有文字,是中华文化的基因,是中华文明得以传承和发展的载体,也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计算机中文字库是汉字在信息化时代的全新表现形式,也是中华文化进入信息时代的前提。字体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具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产品。

  正是由于对字体行业了解不深,人们对计算机中文字库缺少尊重和保护,致使字体行业盗版猖獗。另一方面由于计算机中文字库属于相对新兴的版权保护客体,缺少保护的实施细则,不同法院对字库侵权案件的判决不统一,甚至相互矛盾,致使字库厂商维权更加困难。

  同时,我国字体行业由于长期被忽视,研发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字体设计师辛苦创造出来的字体被大量免费使用,很多字体设计师因收入微薄被迫转行。中国中文信息学会汉字字形信息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印刷技术研究所所长周建宝说到:“目前,国内专业从事设计字体的设计人才严重缺失,且年龄偏大,尤其是缺乏版权保护,行业发展前景让人忧虑。” 

  在上述情况的综合作用下,曾经繁荣一时的字体行业逐渐走向萎缩。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汉字使用国,目前中国大陆地区字体款数仅为400多款,远远落后于邻国日本。根据有关统计数据:韩国字库行业年收入3000万美元;日本森泽公司字库年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美国字库企业蒙纳公司已在纳斯达克上市,年收入超过1亿美元。目前,中国大陆有一定规模的字体设计生产企业仅剩几家,并且大多处于勉强维持状态。

  中国中文信息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乐表达了自己的忧虑:“由于我们对中文字体知识产权缺乏良好的保护,有朝一日,外国字体字库厂商势必会纷纷进驻中国大陆市场,那么中国本土的字库企业只能面临被挤压和被吞并两种局面,中国人或中国企业甚至还要向外国字库商购买中文字库。”

打破中文字体产业僵局,立法是关键

  要冲破中文字体行业发展的桎梏,必须跨过字体知识产权保护这道门槛。而目前,字体字库的权利以著作权为核心,主要包括软件、美术作品两大著作权种类。但无论哪种,我国法律均无明确规定。

  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指出,著作权法应该明确指出“计算机字库是软件”。因为计算机字库中还包含控制调用和产生字形的程序指令,根据每个字的不同,用这些指令编写出不同的控制程序,调用字体设计师已经设计好的字形轮廓信息,动态产生最后的字形图像。在这次媒体沟通会上,与会专家一致建议,应该在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八)项美术作品定义中增加“字形设计(或称字形绘画)”的内容,即:“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字形设计、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中国中文信息学会汉字字形信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字库业务部总经理张建国介绍,字形设计的说法参考了我国台湾地区《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各款著作内容例示》的第二项第4款中规定,其中表述为:“美术著作:包括绘画、版画、漫画、连环画(卡通)、素描、法书(书法)、字形绘画、雕塑、美术工艺品及其他之美术著作”。对于在表达美感上具有明显特点和创作高度的,应当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将美术字与公有领域的美术字书体在艺术风格和创作规律上加以对比,只要具有明显特点和创作元素的,即按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字库软件也应属于受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计算机软件。” 北京中易中标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总经理蓝德康、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专家委员会主任殷建民表示。

  北京汉仪科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忆原表示:“一直以来,字体的设计凝结了设计师的智慧和创造性劳动,一款字体由创意的产生、成熟到一款字库的完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字体开发企业的巨大投入”。“事实上,中文字体设计非常复杂。首先要确定字体的用途和风格,这是设计师利用现代工艺将传统文化与时代风貌相融合的过程,不同的时代不仅要有与这个时代精神风貌相融合的字体,而且还要有与这个时代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字体,今天的电脑字库就是字体设计师利用数字技术设计开发的适用于当今各种媒介的字体。字体的这种艺术和技术属性表明字体设计和开发的整个过程是创造性劳动,字库产品是智力劳动成果,理应该作为美术作品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字体开发总监朱志伟表示。

  “完善著作权法,切实加强中文字体知识产权保护,才是长远治本之策。”与会专家、设计师、厂商发出大声呼吁。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良性的知识产权环境,提高企业和字体设计师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我国字库产业拥有强劲、持久的发展动力。

链接:

关于中国中文信息学会及汉字字形信息专业委员会

中国中文信息学会成立于1981年,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学会,下设13个专业委员会,涉及汉字编码、字形、计算语言学、信息检索、机器翻译、少数民族语言处理等

汉字字形信息专业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研究汉字字形的理论,鼓励计算机汉字字体的创新,发展汉字字形信息处理技术,促进我国汉字字形信息产业的建立和发展。

 

(转引自腾讯网http://cul.book.qq.com/a/20120424/000031.htm